今天是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1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快递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物流领域的先导性产业,对培育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全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等具有重大意义。 

  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全市快递业务收入达14.03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业务量达1.61亿件,年均增长40%以上,快递终端服务网点遍布乡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显著提升,收寄验视、实名寄递、过机安检制度全面落实,快递服务网络枢纽地位跻身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快递物流园区建设 

  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大力推进快递分拨中心和基础设施落地建设,打造现代化的快递物流产业园区。支持明珠商贸城、泊头汽车用品、肃宁渔具、崔尔庄枣制品交易市场、青县毛刷、黄骅冬枣、河间玻璃制品等专业性商贸市场和电商快递聚集区建设,完善仓储、分拣等快递运转配套设施,促进专业批发市场销售渠道向零售和终端消费者延伸。 

  (二)完善快递末端服务体系 

  加快快递服务业与机关、学校、连锁商业机构、便民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组织以及专业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服务合作,共建快递服务中心。大型住宅小区、高等院校、医疗机构、政府机关等场所,提供快件用房。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服务网点向农村延伸,依托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农产品购销代办站、村代办员等,健全农村快递服务末端网络。 

  (三)促进关联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快递服务业与制造业、商贸、电子商务、交通、信息、金融业密切联系和融合,提高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快递企业为工业生产企业、商贸企业定制服务流程,为企业提供销售寄递配送服务、售后物流服务和反向物流服务,为电商平台服务商、销售商提供分布式仓储、分装、分拨、配送、代收货款等一体化服务。鼓励快递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园区,实现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销售商进入快递市场,为消费者提供电商快件寄递、配送服务。 

  (四)实施寄递渠道“绿盾”工程 

  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将快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快递企业和寄件人安全责任,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参与”的模式,强化安全检查措施,积极推动研发物流寄递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推广所有快递企业及下属单位、网点安装使用,全面落实寄递物品100%实名登记、100%开箱验视、100%过X光机安检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 

  市邮政管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和牵头部门,加强与公安、交通、国安、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创新监管举措,依法做好快递市场监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全力支持在快递业务规模大、业务量较集中的县(市)推动设置县级邮政管理机构。由市综治办牵头组织制定出台地方性寄递安全管理办法,整合现有行政手段,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公安机关对行业治安管理的职责权重。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规划及用地保障。编制快递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快递服务业发展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相衔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快递物流园区选址规划、立项、供地审批等方面予以支持。各级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等基础设施用地,使快递业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对在我市布局建设的骨干网络快递企业和列为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快递项目用地予以重点保障,优先办理规划和建设用地手续,同时应当将监管、检查设施同步规划和建设;对利用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和仓储用房兴办快递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 

  (二)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支持快递业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和项目纳入市级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骨干快递企业的授信额度,扩大贷款规模,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针对快递企业特点设置贷款评估标准,积极开展抵押贷款、融资租赁服务。快递企业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照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三)完善并创新监管体制。完善行业监管体制,充实监管力量。探索创新县级行业监管新模式,相关县(市)政府要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健全用户申诉与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四)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建设快递人才培养基地,各地政府要对基地建设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善快递职业资格准入制度。鼓励引导毕业生进入快递企业工作,对学生落户提供便利。进城务工、下岗人员、退伍军人参加快递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障等待遇。 

  (五)优化通行环境。规范快递车辆管理,对快递机动车辆在市区通行、停靠、作业及事故处理上给予相应的便利。支持快递企业采购新能源汽车作为快递运输车辆,并享受补贴政策。在集中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快递企业优先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对统一编号、喷涂和备案的快递三轮车,享受优先快速通行。根据国家标准逐步推行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 

  四、相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市邮政业市场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快递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将快递业列为重点扶持发展行业,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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